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

第四十一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 第四十一条 在自贸试验区建设统一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监管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管委会、驻区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主动提供信息,参与信息交换和共享。
管委会、驻区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监管资源,推动全程动态监管,提高联合监管和协同服务的效能。
监管信息归集、交换、共享的办法,由管委会组织驻区机构和有关部门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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