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

第四十四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 第四十四条 在自贸试验区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在行政管理领域推广电子签名和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公文,实行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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