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 第四十五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 第四十五条 本市建立自贸试验区综合性评估机制。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监管制度创新、行业整体、行业企业试点政策实施情况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评估,为推进完善扩大开放领域、改革试点任务和制度创新措施提供政策建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