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九章 营商环境

第五十二条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九章 营商环境 第五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交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领域,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手段,提高片区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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