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大宗商品贸易与高端产业促进
第二十三条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大宗商品贸易与高端产业促进 第二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优化原油精炼、油品加工、液体化工产业布局,完善石化产业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按照规定扩大油品加工领域投资开放。
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投资者以资源、资金、技术等形式参与石化基地的建设和经营。
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投资者以资源、资金、技术等形式参与石化基地的建设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