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
第五十四条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 第五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健全涉外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鼓励和支持以知识产权为标的,开展投资和质押融资等活动,促进知识产权的流转利用。
鼓励和支持以知识产权为标的,开展投资和质押融资等活动,促进知识产权的流转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