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 第五十二条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 第五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拥有的股权、知识产权、利润、商业利益以及其他财产,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以自由转移其合法投资收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