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

第五十一条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 第五十一条 自贸试验区实行更加开放的国内外人才引进政策。鼓励自贸试验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聘任制等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
优化自贸试验区内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服务保障制度,向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自贸试验区优化外籍人才签证服务保障制度,为外籍人才入境出境、工作、在华停留居留等提供便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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