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 第五十三条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 第五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管委会应当建立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的自贸试验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