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关行政许可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商事主体从事取得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