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

第十一条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 第十一条 对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以及保护期满的中药品种,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指定的专业报刊上予以公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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