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助、投资等方式参与健康乡村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