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健康乡村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