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
第四章 健康服务

第四十四条

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 第四章 健康服务 第四十四条 县(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食源性疾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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