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城镇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推广应用数字化城镇管理模式,优化提升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平台,提高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效能和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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