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规模以上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车辆进出口等重点检测部位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施,与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并保持正常运行。视频录像应当连续储存三个月以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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