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