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
第五章 生态经济

第四十八条

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 第五章 生态经济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智能化,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发展智慧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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