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
第五章 管 理

第三十四条

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 第五章 管 理 第三十四条 有关县人民政府和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蒙山的特点,保护红色文化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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