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保持村落传统风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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