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