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革命遗址的保护,弘扬“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的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革命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