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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