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贸易便利
第二十一条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贸易便利 第二十一条 义乌试验区应当创新电子商务管理模式,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结算、统计等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水平。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服务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服务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