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贸易便利

第二十一条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贸易便利 第二十一条 义乌试验区应当创新电子商务管理模式,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结算、统计等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水平。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服务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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