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五章 金融服务 第二十二条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五章 金融服务 第二十二条 支持义乌试验区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等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与义乌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融资结算便利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