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关于矿山安全的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