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