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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