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