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 · 第三节 现场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十八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 第三节 现场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十八条 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后,应当立即交还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予以放行。
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时应当做到内容准确、字迹清晰。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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