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 部门规章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