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 第七节 审查起诉

第三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七节 审查起诉 第三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决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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