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5-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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