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违法行政行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等诉讼请求。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5-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