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未分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法律、司法解释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对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办理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办理。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