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 第六章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第九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第六章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审判程序包括: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简易程序; (三)第二审程序; (四)特别程序; (五)审判监督程序; (六)督促程序; (七)公示催告程序; (八)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九)破产程序。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