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受理后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由负责民事检察的部门进行审查。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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