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 第六章 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第六章 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参照适用本节规定。 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再审案件公开审理的,可以协调人民法院安排人民监督员旁听。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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