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三章 企业债券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三章 企业债券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和转让业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