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三章 企业债券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三章 企业债券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债券的转让,应当在经批准的可以进行债券交易的场所进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