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制定的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