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