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十七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十七条 经营者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5-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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