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四章 保 安 员 第十九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四章 保 安 员 第十九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