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