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支付主体负责、行业规范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原则,依法防范和治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5-03-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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