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八条

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八条 机场、车站、商场、医疗机构、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单位或者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母婴室、第三卫生间等设施,放置急救设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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