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