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三章 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三章 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人口普查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