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未分类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未分类 第六十二条 修改为:"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或者铁路线路上的器材,危及行车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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